我院学生干部选拔制度及考核办法 (修订)
2021年10月12日 09:40        点击:[]

为了规范我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更好地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学生会、团总支、自管会、心协、班级等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

一、学生干部岗位设置

1.我院学生会设主席1人,根据学院规模和实际工作需求设副主席2-4人,设学习部、外联部、文体部、秘书部、纪检部等部门部长各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

团总支设团总支副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设组织部、宣传部、秘书部、实践部、科技部、社团管理部、政治学习部、新媒体(新闻采集部、组织策划部、平台运行部、视觉效果部)部门部长各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

自管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5人,设办公室、活动部、生活部等部门部长各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

心协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设办公室等部门部长各1人,副部长2人,干事若干。

2.各班设班长1人,班委设置可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各班级团支部设书记1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二、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循序以下原则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较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学生会学生干部要求班级排名前30%;

4.自身修养好,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起模范带头作用;

5.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6.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

7.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工作特长;

8.善于联系同学,发挥桥梁作用。

三、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1.团总支、学生会、自管会、心协主席团、部长原则上任期为一年;

2. 上届学生会团总支、自管会、心协主席团和部长有责任和义务推荐下届学生干部人选,为下届学生会主席、部长的人选提供重要参考意见,提供被推荐人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情况,并提供其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3.各班委在新生入校军训结束后,由各班级选举产生,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新成员的纳新工作在新生入学当年12月份后进行选拔,在各部新成员纳新结束后,进行院学生会干部、团总支干部、自管会干部、心协干部换届选举。愿意竞选的学生递交竞选意向申请书后,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或者笔试,参会人员投票后确定主要干部入选名单,最后经过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上届学生会、团总支、自管会、心协主要干部讨论决定入选人担任的具体职务。

四、学生干部选拔办法

(一)各班班委的选拔条件和办法

每年新生入学时,先由班主任指定2—3名班级负责人,经一个月考察后进行公开选举,

1.各班级学生均可报名参选。

2.选拔采用竞聘演讲、学生投票的方式,具体步骤:各班召开班干部选举大会,会议由辅导员及班助主持。学生通过公开竞聘演讲,之后班级所有学生无记名投票选出班委成员候选人。

(二)院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成员的选拔条件及办法

1.我院所有新生均可报名参选。

2.选拔通过个人申请、竞聘演讲、评委提问等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竞选各部成员,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干部对所有申请的学生进行分组,以组为单位进行公开竞聘演讲、并由现场的院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负责人提问,最后所有参会成员投票选出候选人。

(2)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新生年级的辅导员以及院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各部门部长,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新会员人选。

(三)院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各部部长选拔条件及办法

1.院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各部部长原则上在院学生会、团总支等组织成员中产生;

2. 选拔采取个人申请、竞聘演讲、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系会成员本人提出申请竞选的岗位;

(2)申请人进行公开竞聘演讲,并由参会老师和学生会等各组织成员投票选出院学生会等各组织各部部长入选人员;

(3)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以及院学生会等组织部长,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新部长人选。

(四)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主席团成员选拔条件及办法

1.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主席团成员,原则上在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中产生;

2. 选拔采取个人申请、竞聘演讲、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竞选的岗位;

(2)申请人进行公开竞聘演讲,并由参会老师和学生会等组织成员投票选出院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主席团的入选人员;

(3)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各年级辅导员以及原主席团成员,根据综合考评情况,确定新一届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主席团成员人选。

五、公示办法

为保证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院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将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选拔工作,并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设立意见反馈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六、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办法

(一)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1.院团总支、学生会等组织办公室制订学生干部考核表;

2.院团总支、学生会、自管会、心协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将同学们对学生干部的评价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主要考核学生干部,平时工作完成的质量与及时性,有没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所举办的活动有没有在同学们中形成良好的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等。

(二)学生干部奖惩办法

1.经过考核,工作表现突出,在同学们中有良好评价的学生干部,给予“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对在同学们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学生干部,一经查实,上报院党总支,给予撤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学生干部职务,并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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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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